1. 護照申請
適用於在臺有戶籍、首次申請晶片普通護照的一般民眾。
滿足線上換發護照條件者可參考 有條件式線上申換護照系統
申辦方式
- 親自至外交部領事事務局或四辦(中部、南部、東部、雲嘉南辦公室)現場辦理
- 先至戶政事務所辦理「人別確認」,再委任代理人(親屬或旅行社)於外交部四辦續辦
- 至戶政事務所辦理「一站式收件服務」(限無急需使用者),即送件、繳費與領件均可在該戶所完成
應備文件
- 新式國民身分證正本(必備)
- 戶口名簿正影本或 3 個月內戶籍謄本正本
- 「簡式護照資料表」(外交部四辦或戶所專用)
- 2 張晶片護照相片(尺寸 4.5 × 3.5 cm,頭頂至下巴高度 3.2–3.6 cm,白底彩照,近 6 個月內拍攝)。照片規格詳見「晶片護照照片規格」。可先上傳數位照片,現場採用列印表格黏貼照片方式;若未上傳,須攜帶2 張彩色實體照片
- 法定代理人文件(若申請人未滿 18 或受監護宣告,需父母或監護人同意、陪同或委任):包括其身分證、同意書、委任陪同書及關係證明文件
護照效期與費用
| 年齡/情況 | 效期 | 費用 |
|---|---|---|
| 年滿 14 歲 | 10 年 | NT$ 1300 |
| 未滿 14 歲 | 5 年 | NT$ 900 |
- 補發或換發收費標準同上
- 繳費後第 10 個工作天(一般件)或第 11 天(補發件)可領件
- 申請次日開始 7 日曆天內完成繳款,否則作廢需重新申請
受理與領件時間
- 受理時間:週一至週五 08:30–17:00,週三延至 20:00(國定假日除外)
- 領件:
- 外交部辦理:親自或委託(方式 2)領取
- 戶所方式:可在該戶所領取,或選擇郵寄至指定地址(郵資自付)
辦理流程概覽
外交部四辦親辦:
- 現場報到取號(若已網路預約可刷卡 kiosk 報到)
- 現場繳交文件、表格與照片
- 現場繳費取收據
- 等待製作(一般件 10 工作天)
- 親自或依法定委任方式領取護照
戶所一站式服務:
- 直接至戶政事務所送件
- 繳費於超商、郵局或農漁會(另加手續費 NT$15)
- 7 日曆天內補繳為時限,逾期需重辦
- 領件方式同上
注意事項
- 首次申請必須本人親辦(或先於戶所辦人別確認再委任),不得全程由他人代辦
- 護照有效期至少須有半年以上才能進入大多數國家
- 除急用外,戶所一站式方式適合行程彈性者使用
- 使用數位照片上傳後,一定要 彩色列印黏貼表格,黑白列印者須再附一張照片
常見QA
Q1:可否不親自去外交部直接委託旅行社辦理?
A:首次申請一定要本人親辦,或先於戶所辦理人別確認,才可委任旅行社續辦。
Q2:照片上傳後還要帶照片嗎?
A:上傳成功並列印彩表者,可免攜照片;若黑白列印,需備一張實體照片。
Q3:何時可領到護照?
A:一般件自繳費次日起 10 個工作天後;戶所方式則依繳款後 7 日曆天起算製作流程。
相關連結
- 晶片護照照片規格與表格下載 ➤ 可由外交部網站 “各項表格下載” 頁面取得
- 網路填表與預約系統 ➤ 可先上傳資料與照片,提高現場效率